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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知识第34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13 09: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文明创建知识第34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节选:Ⅱ-27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Ⅲ-57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实地考察:①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花坛、下水道等无卫生死角,地沟内无垃圾、无臭水体、无烟头等,垃圾分类处理、清运及时;②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学校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觉履行责任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门前“三包”(主要是指,在门前责任区域内“包门前市容整治、包门前环境卫生整洁、包门前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到位,切实维护好门前20米范围内的卫生、秩序,无脏乱差、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小广告乱贴等现象。校内外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车头朝向美观一致,不影响出行秩序,共享单车不进校园;③公共卫生间(文明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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