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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知识第24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30 09:01:00 浏览次数: 【字体:

【文明创建知识第24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节选:Ⅱ-10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Ⅲ-19制作刊播情况:实地考察:学校等公共场所,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阳光服务中心(站)、校园超市要有不少于1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在设置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刊播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中国梦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在单位的正门口和校园围墙要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在校内宣传阵地要有文明创建工作、文明校园五项创评(有创建“六个好”标准、创建领导小组等在宣传栏体现;在相关位置悬挂评比荣誉牌)、长沙好人身边雷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等的展示发布;有与环境相一致的“遵德守礼”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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