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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知识第4条】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8 12:2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文明创建知识第4条】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在三年创建周期内,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中央文明办前两年对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进行年度测评,第三年中央文明办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择优推荐的地级以上提名城市(区)进行综合测评,依据三年测评加权平均成绩确定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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