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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0 19:29:42 浏览次数: 【字体:

磋商邀请

 

6163银河6163银河2022年春季学期工会节日提货券定点超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公告邀请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6163银河2022年春季学期工会节日提货券定点超市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360000.0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6163银河概况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6163银河概况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6163银河概况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511日起至 20225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30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37号6163银河总务处领取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22  511日起至 2022513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51616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37号6163银河总务处。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6163银河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0731-85530291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37号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6163银河2022年春季学期工会节日提货券定点超市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360000元。(提货券:教职员工人数约400人,每人90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2、招标范围:大型连锁生活超市。

 

三、相关标准

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四、服务内容

1、本次采购主要以提货券的形式进行发放。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2022年春季学期工会节日提货券定点超市采购

提货券:

教职员工人数约400人,2022年春季学期共计3个节日,每个节日每人一张提货券,每张提货券面值300元人民币;

 

1200

300

360000

2、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物资保证新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本项目按提货券面值进行结算,教职员工每张提货券内金额为面值+返点金额。

 

五、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2022年5月20日-2022年9月14日。

2、服务地点:成交人销售门店。

3、交券时间:采购人于每个节日前10日内统计数量交给成交人,成交人需提前5日将提货券送至采购人。逾期1日未送达须向采购人支付总提货券金额的5%的违约金,逾期5日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等措施。

 

六、服务标准及要求

1、发放的提货券应考虑到老年人以及地域问题,使用人无需下载软件或小程序等,即可直接在成交人所属各门店提取物资。(提货券不限制指定一家门店使用。)

2、发放的提货券有效期不少于3年。

 

七、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八、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1 付款人:6163银河

1.2 付款方式:每个节日过后按照实际完成数量一个自然月内进行一次结算,中标单位开具相应的金额发票交给采购人结算。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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